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1 点击数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校,委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遴选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推动高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高校(见各项目安排)、各相关直属单位

市教委成立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流行舞)、戏剧(戏曲)、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四大类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4。

四大类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另行制定,相关文件将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公众网上发布(http://jw.cq.gov.cn/jygz/twygfjy/zxtz_21522/),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我委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

高校校长书画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五、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月—7月)

各高校要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立足学校实际,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 1 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要将展演活动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美育类示范性特色学校等品牌项目,加强高校艺术活动校际展示交流;鼓励和组织大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实践体验、宣传展演和服务群众,多途径多渠道推广展示校级展演优秀成果。

各高校要组织开展好校级展演活动,加大校级展演宣传报道力度,将校级展演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大学校级展演”标识)等,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网址:(http://yszy.eduyun.cn/hd/dyz,登录账号另行分配)。学生参与率等校级展演开展情况、宣传报道等内容将作为市教委向教育部推荐上报高校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各高校评选校级优秀节目、作品和成果,按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规定数量和要求推荐报送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市级展演阶段(2026年8月—12月)

组织实施市级现场集中展演活动,重点是加强和促进高校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推出高质量校园艺术精品,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创新发展。

1.组织评选(2026年8月—9月)

(1)开展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初评。

(2)开展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

2.组织开展市级现场集中展演(2026年10月—12月)

市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市级现场集中展演,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学生艺术作品及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并结合开展相关艺术项目培训活动。

在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市级现场集中展演相关项目由有关高校承办并具体实施:

(1)艺术表演类(2026年10月—11月)

市级现场集中展演活动开闭幕式及舞蹈(流行舞)专场(承办高校:重庆大学)

声乐专场(承办高校: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器乐专场(承办高校: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戏剧专场(承办高校:西南大学)

朗诵专场(承办高校:重庆工商大学)

(2)艺术作品类(2026年11月)

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项目)及高校校长书画作品项目(承办高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3)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2026年11月,承办高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及报告会项目(2026年11月,承办高校:重庆交通大学)

2026年12月,市级评选结果等情况报送教育部网络平台。

(三)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月—6月)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市级选拔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由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汇演。

六、奖项设置

(一)等级奖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分类别、组别按照一定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甲组按普通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类学校分类设奖)。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的指导教师,集体项目不超过3人,个人项目限1人。学生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学生影视作品不超过3人,其余项目限1人。

(二)优秀创作奖

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集体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教育部提出的展演活动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成立展演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学校艺术教育资源,落实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校艺术展演活动;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细则、安全预案等,落实活动经费,严格按照展演方案规定程序,认真开展各级展演活动,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整合相关资源,提高展演覆盖面和普及度,切实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高校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二)坚持正确导向。各高校要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要紧扣展演活动主题,营造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氛围,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学生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

(三)严把纪律关口。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须结合实际制定展演活动评选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妥善处理好学生参展与课程学习的矛盾,以及学校内开展广泛活动与选拔参加市级集中展演项目的关系,避免锦标意识和功利化倾向,确保展演活动的纯洁性、平稳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高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制定活动宣传方案,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向真、向善、向美的良好社会氛围。报送展演活动各项目成果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展演活动主办方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官方授权平台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各高校确定1名联络员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信息统计表(附件6)报送至指定邮箱(cqsjwmeiyu@163.com),并及时扫码加入工作微信群(附件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教委体卫艺处,杨贺,023-63623603。


附件:1.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3.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4.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5.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学校艺术分团名单(高校)

6.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联络信息统计表

7.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联络工作群



 

附件1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任:刘宴兵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江  鹏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卢义玉  重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黄  杰  西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张  铭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国军 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万书辉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王  婕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副校长

曹  勇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执行校长、副董事长

成员:程翔宇  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黄洪云  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杨韵凝  市学生科学体育艺术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楠木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于 涛  西南大学校团委书记

杜 涛  重庆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王  微  重庆工商大学校团委副书记

李家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旅游与服务管理学院院长

费毓珺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常务副院长

唐 元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程翔宇(兼)

副主任:黄洪云  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杨韵凝  市学生科学体育艺术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各项目承办高校秘书长

联络员:杨  贺(市教委体卫艺处),63623603

        王惠冰(市学生科学体育艺术发展中心),13618317667

(市级现场集中展演活动阶段组织实施机构由市教委与相关项目承办单位共同构成,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附件2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别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流行舞)、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集体项目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流行舞项目仅设集体项目,且不分专业和非专业组别。

(一)集体项目

1. 声乐

需提交合唱谱电子版。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应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5—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器乐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师生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 舞蹈(流行舞)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以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为主要表现形式,不含流行舞。

(2)流行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街舞、爵士舞等为主要表现形式。

4. 戏剧(戏曲)

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含戏剧及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

5.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

(二)个人项目

1. 声乐

在美声、民族、流行中自选一种唱法,演唱一首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器乐

在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或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作品,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 舞蹈

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自选一种形式。表演一个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

4. 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5.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别

艺术作品需为原创,作者不超过3人(影视不超过6人)。其中,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多人创作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一)绘画

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及其他画种(数字绘画除外)。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对开(34.5cm×138cm)或四尺斗方(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54cm×78cm。

(二)书法

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69cm×138cm)。

(三)篆刻

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34.5cm×138cm),印章数量8—12方,边款不少于3方。

(四)摄影

分为单幅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25.4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五)设计

分为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六)影视

1. 纪录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2Mbps,时长3—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内容需为真实事件或人物记录,主题明确、结构完整。拍摄设备不限,需配中文字幕。引用第三方素材(如历史影像、新闻画面)需在画面中注明来源。

2. 剧情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2Mbps,时长5—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5GB。要求剧情完整、人物鲜明、主题清晰,具备一定叙事张力与视听表现力。拍摄设备不限,需配中文字幕,应为原创剧本,不使用网络视频素材。

3. AIGC动画短片

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5Mbps,时长2—5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内容需为AI生成或辅助创作,形式不限(2D/3D/混合),鼓励探索AI与叙事、美学的结合。需提交创作说明(含AI工具使用比例、创作流程简述)。角色、场景、音效鼓励原创,引用素材需注明来源。

三、节目和作品相关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并公示基础上,根据要求报送节目和作品。

1. 艺术表演节目

声乐: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甲组不超过3个(须至少有1个合唱),乙组不超过2个;个人项目甲乙组均不超过3个。

器乐: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甲组不超过3个,乙组不超过1个;个人项目甲乙组均不超过3个。

舞蹈: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甲组不超过3个,乙组不超过2个;个人项目甲乙组均不超过3个。

流行舞: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不超过2个。

戏剧(戏曲):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甲组不超过3个,乙组不超过1个;个人项目甲乙组均不超过3个。

朗诵:各高校报送集体项目甲组不超过2个,乙组不超过1个;个人项目甲乙组均不超过3个。

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有市级学生艺术团的高校(名单见附件5),按照相应类别,艺术团可单独报送1个节目(不含流行舞)。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1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2.艺术作品

各高校报送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总数不超过30件。其中,每个项目甲组不超过5件(组),乙组不超过5件(组);每名作者同项目作品限报1件(组)。多人创作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各高校报送的艺术作品中,影视作品不得超过20%。

3. 指导教师

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指导教师,集体项目每个节目不超过3人,个人项目限1人。学生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影视作品每件作品不超过3人,其余项目每件作品限1人。

(二)格式要求

1. 艺术表演节目

以视频形式报送,每个节目视频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以单独文件制作,不得用多个文件拼接合成。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25fps,码率≥10Mbps,文件大小不超过1G。视频以“项目性质(集体/个人)—项目类别—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 艺术作品

(1)作品(不含影视)不需装裱,可按惯例署名,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形式报送。作品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分辨率为300dpi。艺术作品原件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类别、作者姓名、所在省份、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影视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

(3)所有作品均须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

(三)报送要求

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各项目专项实施方案。已获重庆市历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展演。

(四)其他要求

展演活动主办方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官方授权平台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费用,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若有需要退回的作品,请于市级集中展示结束后30日内联系组委会予以退还。


 

附件3


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内容要求

工作坊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开展创作实践。

(一)艺术与科技。以艺术创意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紧扣教育数字化发展要求,推动艺术与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深度融合,展示兼具人文内涵与技术创新的跨界实践成果。

(二)艺术与校园。以艺术美化校园、营造良好校园美育氛围、提升审美品位。围绕校园环境设计、文创产品、校服设计等,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

(三)艺术与生活。将艺术融入日常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兼顾实用与审美,围绕日用品、装饰品、家居用品等开展创作,以艺术提升生活品位、审美韵味。

(四)艺术与乡村。围绕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产业升级。在艺术乡建、景观设计、墙绘、农特产品包装、非遗活化与农文旅融合等方面,展示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每个高校推荐不超过3个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组委会。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内容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特色描述(含互动体验设计)、展区设计方案等,以及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具体报送要求详见专项实施方案。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市级现场集中展演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包括基础展台、操作台和座椅,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4


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要突出时代性、彰显科学性、强化针对性、注重有效性、体现创新性、发挥示范性,做到靶向精准、举措务实、成效显著、可学可用,鼓励报送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优秀成果。

一、选题范围

(一)学术论文

1.学校美育的内涵与价值功能

2.中华美育精神的内在意蕴与时代价值

3.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践路径

4.高校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路径

5.高校学科美育与创新型人才培养

6.“五育并举”视域下高校美育育人模式创新

7.新时代高校美育评价改革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美育的策略与路径

9.高校数字美育新生态构建

10.艺术师范教育改革发展

11.高校艺术教育中外比较

12.高校美育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路径

(二)教学改革案例

1.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2.高校美育课程与教材建设

3.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4.高校跨学科美育实践

5.高校美育专门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

6.高校美育评价制度建设

7.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

9.艺术展演育人实践

10.艺术师范教育基本功展示引领人才培养

11.高校助力乡村学校美育提质发展

12.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二、有关要求

(一)人数要求

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提交,完成人不超过3人。

(二)材料要求

1. 学术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含摘要(300字左右)、3—5个关键词、正文(不少于5000字)及参考文献,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条理,有实践指导意义。A4排版,页边距上3.8cm、下3.2cm、左3.5cm、右2.5cm;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副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破折号);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一、”),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序号“(一)”),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序号“1.”,数字为Times New Roman);正文仿宋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30磅。

2. 教学改革案例。应为某地区或某高校美育改革经验总结,提交“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文字材料须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字数5000字以内,排版格式参照学术论文相关要求。可选择性提交1个视频和5张以内图片,内容要紧扣文字材料,充分展示美育改革实践成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或MOV,大小不超过1G。图片选取代表性场景、作品、成效,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为300dpi。

(三)报送方式

各高校在广泛征集基础上,认真组织校级评选,举办优秀成果报告会,经公示后,推荐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不超过15个,其中教学改革案例不少于30%,报送市级参与评选。具体报送要求详见专项实施方案。


 

附件5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学校艺术分团名单

(高校)

一、声乐(11个)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政法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师范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交通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工商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四川外国语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理工大学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长江师范学院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文理学院合唱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唱艺术团

二、器乐(9个)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大学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大学交响乐团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政法大学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师范大学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邮电大学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文理学院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长江师范学院管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长江师范学院民乐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交响管乐艺术团

三、舞蹈(11个)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政法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师范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工商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四川外国语大学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长江师范学院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移通学院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舞蹈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舞蹈艺术团

四、戏剧(5个)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大学戏剧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西南政法大学戏剧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重庆工商大学戏剧艺术团

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四川外国语大学戏剧艺术团

附件6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联络信息统计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学校分管领导

2





秘书长

3





联络员










 

附件7


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联络工作群    



请各高校联络员于4月28日前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